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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研究做好2019年重点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省各有关单位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11号)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确定的工作任务分工,认真总结2018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请各地级以上市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请省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文件、材料的PDF扫描版、台账报电子版、信息系统报有关截图)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各地级以上市、省各有关单位不再单独报送2018年第四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各地级以上市).doc
2.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省有关单位).doc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蔡汉悦,020-83135393,电子邮箱:gdsjw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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