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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 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 应急厅〔2019〕17号

2019-0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科学界定冶金等工贸行业范围,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应急管理部重新修订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同时废止。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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