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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近期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2018-11-08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近期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1-07 17:45:31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14 字体大小: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期,江门、肇庆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接连发生火灾和泄漏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现将上述2起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简要情况和暴露的问题

(一)2018年8月6日12时10分,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工业园的江门市新合盛涂料实业有限公司的临时堆放点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该公司主要生产丙烯酸漆,丙烯酸稀释剂等汽车用涂料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的生产原料有丙烯酸树脂、聚氨酯树脂、乙酸乙酯等,生产过程不发生化学反应。事故原因为该临时堆场存放的退货处理的丙烯酸油漆及涂料产品未及时清理,长期存放时未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受高温影响后,产品桶内气相溶剂冲出,与空气激烈摩擦产生静电并引燃混合气体,引发了火灾事故。

(二)2018年10月20日5时,位于肇庆四会市大沙镇马房工业区的广东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甲类生产车间1号反应釜发生高温气体泄漏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该公司主要生产环氧树脂,主要生产原料为无溶剂型环氧树脂、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双酚A等,生产工艺为改性加成,反应过程主要为混合加热和催化反应。事发当天,1号反应釜生产改性含溴阻燃环氧树脂,当班操作人员违反工艺作业指导要求,擅自关停反应釜搅拌并从取样口添加催化剂(注:反应釜设有添加催化剂的漏斗及连接管阀),反应釜内催化剂与环氧树脂聚集,局部剧烈反应,内局部温度急剧上升达到原物料中含溴阻燃环氧树脂的分解温度,分解出溴化氢,并泄漏出反应釜。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为当班操作人员在添加催化剂过程中严重违反工艺作业指导要求和操作规程,冒险蛮干,导致釜内局部物料反应剧烈产生高温,物料分解产生的高温气体从人孔、取样口泄漏

(三)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意识不强,未经备案报批违规设置危险化学品临时堆场。二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仓库管理混乱,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管理措施缺失。三是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部分从事生产操作岗位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能力水平较低,对工艺流程、操作规程不掌握不熟悉。四是技术岗位管理缺位,作业现场组织管理混乱,操作人员违规违章操作现象突出,野蛮冒险作业。五是企业内部风险辨识不足,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六是个别部门监管薄弱,执法检查存在死角和漏洞。

二、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要性认识。目前,正处于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期和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的关键阶段,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全省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办明电〔2018〕31号)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和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第四季度生产安全事故多发这一特点,认真吸取上述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巩固前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培训教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作业现场管理、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等落实情况,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查处力度,全力以赴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地要认真分析梳理前期省安委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情况通报(粤安办〔2018〕160号)和第三季度通报(粤安办〔2018〕166号)指出的问题,严格履行职责,要一件一件地督促抓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按期完成。要进一步深入风险点危险源摸排工作,完善各环节、各领域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一张图、一张表”;加强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落实危险化学品“禁改限目录”措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认真查缺补漏,抓紧完善自查情况和佐证材料,建立系统档案资料。

(三)严格执法,铁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地要对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停产停工和转产关闭企业、闲置厂房及装置设施、化工园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偏远地区为重点,迅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法出租场所、设施等行为,要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切实不留死角和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按规定挂牌督办,落实“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并将典型案例通过媒体进行曝光,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各地要进一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训教育,企业必须对人员进行所在岗位操作规程的重新全面培训,特别是工艺作业技术规程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应根据企业的工艺、设备等特点,建立特殊作业、重点岗位实训基地。同时,要指导、督促企业加强作业现场组织管理,立即开展反“三违”专项治理,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地要对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开展培训考核或从业人员对本岗位危险特性仍不熟悉的企业要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对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处罚。

(五)强化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各地要认真贯彻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的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完善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分厂)、各班组岗位的工作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和履职考核,深入分析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状态和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安全风险可控状态,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及降低风险措施,压实企业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责任。强化安全承诺公告,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当日所有装置、罐区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安全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控。

(六)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江门、肇庆市要指导、督促相关县区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责任,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各地要将上述事故作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宣传。

请迅速将本通报转发至所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各地请于12月11日前将落实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1月5日

 

(联系人:蔡俊豪,联系电话:020-83135794,邮箱:7095244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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