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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第61期(2018年第4期)

2018-07-10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

 

(第61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68


                                                                                                             


国务院安委会召开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

我省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5月31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在我省分会场参加会议并作经验交流发言。  

林少春指出,《规定》印发后,广东省委、省政府坚决拥护、坚决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贯彻,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全省上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热潮。林少春介绍了我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是抓建章立制,构建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环环相扣、有机统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化、任务制度化、考核制度化、奖惩制度化。二是抓组织实施,构建科学严谨的考核运行体系。坚持目标导向,坚持考核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严格组织实施责任制考核,确保考出优劣、发现问题、推动工作。三是抓效能转化,全面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始终坚持将考核作为“指挥棒”,将考核结果作为“航向标”,推动解决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安全生产难题,实现了领导更有力、责任更明确、监管更严格、保障更有力的安全生产目标。

 

 

省安委会组织约谈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地市和省直部门

 

5月21日,省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约谈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揭阳、汕尾、河源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主要负责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林少春强调,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充分认识和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肃对待,通过标本兼治来解决问题。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牢牢抓住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少数”,推动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到位。二要层层传导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传导到每个企业、每名职工、每个岗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和自觉性,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三要突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行业主管责任落实,尽快完善安全生产这两个薄弱环节。四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横向要到边、纵向要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隐患整治要彻底,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及新媒体、自媒体等形式深化安全生产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省安委办通报今年“安全生产月”等有关情况

 

在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来临之际,5月28日下午,省安委办在广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今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赛活动的有关情况。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同志出席并与媒体记者们共谋我省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大计。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从6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届时,我省各市、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中央驻粤、省属企业将同步组织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百城安全知识公益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警示、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文化精品创作传播和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安全宣教等九大活动。

为切实做到以月促年,国务院安委办从5月开始,到12月结束,还在全国统一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结合自身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发掘典型、宣传先进、曝光落后,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开展“一带一路”、安全责任、科技强安和依法治安等四项主题宣传活动。

为更广泛的发动群众参加“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省安全监管局还联合《南方新闻网》、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举办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赛,本次活动紧扣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利用主流媒体及现代网络传媒等资源,创新开展寓教于乐、贴近生活的活动方式,把知识竞赛活动办成全民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提升法治素质的嘉年华。活动将于6月1日启动,至7月底结束,每周推出一场分赛,全程共8场。每周根据当周排行奖励前10名;活动结束后,根据总排行产生一、二、三等奖。

 

我省严肃追责广州“7·22”塔吊坍塌较大事故及韶钢“2·5”煤气中毒等事故

 

近日,我省有关地区对广州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7·22”塔吊坍塌较大事故、宝武集团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5”煤气中毒较大事故等事故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17年7月22日18时07分,广州市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发生建筑工地塔吊倒塌较大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47.73万元。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认定事故塔吊安装顶升单位北京正和工程装备服务股份公司、事故塔吊承租使用单位中交四航局总承包分公司、工程监理方珠江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认定中交四航局、中建三局、厦门威格斯公司、马尼托瓦克公司等涉事企业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预防措施缺失;认定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责任追究共对55名事故责任人和8家涉事企业提出处理意见

2018年2月5日2时56分,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独资设立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7号高炉发生煤气泄漏事故,事故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2月9日23时10分,7号高炉1号风口小套发生穿漏喷溅,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调查认定这两起事故均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认定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混乱、工艺技术管控及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救援不力、安全投入不足等,对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认定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对下属单位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没有及时纠正和制止;认定属地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两起事故共对34名事故责任人和2家涉事企业提出处理意见

 

 

省安全监管局部署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转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活动

 

5月11日,省安全监管局召开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转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晗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卫民同志主持会议并对开展“转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活动进行部署。

黄晗同志指出,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对开展“转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坚决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增强紧迫感,大力推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作风转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创新局。

黄晗同志强调,全省各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参照省局的做法,查摆本单位作风方面存在问题,共同转变工作作风,共同提高工作质量,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查摆党建工作、党员干部自身、监管监察工作成效和工作质量等方面的问题,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监督,严格标准要求,从严从实做好整改。要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积极主动地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成为“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安全保障。

 

 

省安全监管局迅速行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好5月31日全国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月”的工作部署,省安全监管局迅速行动,从6月5日起,由局、处领导带队,组成7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全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将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和联合执法等方式,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高温多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按照查深查实、从严从实的要求,检查企业前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企业、直插现场。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有效发挥执法监察的警示和震慑作用,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风险排查管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改革专栏】

 

我省已有14个地市和16个省直部门单位

出台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意见

 

据统计,目前深圳、佛山、中山、肇庆、潮州、云浮、惠州、茂名、汕尾、韶关、梅州、河源等12个地市已正式印发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湛江等2个市改革实施意见已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将于近期正式印发;珠海市改革实施意见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其余地区具体实施意见均在加紧制定中,预计大部分可在近期陆续出台。

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国资委、省安全监管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粮食局、省人防办、南方能源监管局、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广州铁路监管局、广铁集团等16个部门单位已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卫生计生委已起草制定改革实施意见。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 旅游局、省气象局等部门单位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大力推动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地生根。

 

【各地动态】

 

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两法衔接”

取得突破性进展

 

深圳市安委办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市安委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两法衔接”机制的统筹规划。市安委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牵头研究制定《暂行办法》,并通过走访座谈、会议研究等形式协调各方,凝聚共识,促成《暂行办法》联合印发实施。二是依法拓宽“两法衔接”适用范围,实现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全覆盖。“两法衔接”适用范围不仅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相关且确有必要纳入两法衔接范围的公共安全事项。三是全面梳理安全生产领域常见罪名及其追诉标准,加强工作指引。《暂行办法》列举了安全生产领域28个常见罪名及其刑事移送标准,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四是突出对尚未造成事故的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强化事故预防。将安全生产领域28个常见罪名以是否以造成事故等严重危害后果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为限,分为结果犯和非结果犯两大类型,突出对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五是规范刑事移交程序和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工作程序指引。进一步明确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两法衔接中的职责分工,规定了执法部门刑事移交、公安机关受理、立案、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等,强化工作程序指引,构建各相关部门协作与监督机制。六是突出强化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职能作用,防止有案不移交、有案不立等现象。明确要求案件移送、办理等信息需实时录入市检察院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明确执法部门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有异议的,可直接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立案监督建议或依职权发现的立案监督线索进行审查,及时监督纠正有案不移交、有案不立等现象。

 

 

珠海市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近日,珠海市安监局印发《关于推广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全市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状况。 珠海市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有六大特点:一是险种新,并可与其它险种相补充;二是保费低,并可浮动调整费率;三是赔付高,并能实现快速理赔;四是有补贴,可有效降低企业负担;五是重预防,为企业提供专业安全服务;六是建平台,实现多方信息共享与严格监管。

  今年年初,珠海市安监局联合珠海市金融工作局、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以公开招标方式遴选了珠海市2018-2020年度安责险推荐承保机构5家,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安责险。保险业务由首席承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代表共保体统一展业,统一出单,统一服务。共保人为太平洋财险、平安保险、大地财险、中华联合财险。珠海市要求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机械制造和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必须购买安责险,其他企业也可积极购买保险。 

 

【每月数据】

5月份,全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660起、死亡336人、受伤568人、经济损失2429.4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3.3%、6.0%和7.4%,经济损失下降21.9%;环比分别上升31.5%、18.7%、48.7%和67.1%。发生较大事故6起、死亡19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13.6%,环比分别上升100%和58.3%;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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