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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发布了!

2019-01-10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信息提供日期:2019-01-09 18:22:00


  【制定的背景】

  2018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简称308号令),明确将锂电池生产加工和储存单位、粉尘涉爆单位、涉氨制冷单位列为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并且规定高危生产经营单位、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为进一步规范高危及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编制了8个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

  【大纲的特点】

  这套大纲呈现两大特点:

  一是工商贸领域首套细化行业分类的大纲。填补国家和省在工商贸领域安全培训和考核大纲空白,特别是结合深圳市的安全生产特点,建立锂电池生产加工和储存单位、粉尘涉爆单位、涉氨制冷单位等三类重点监管单位的培训和考核大纲,改变以往生产经营单位只有一个大纲的做法,健全我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大纲体系。

  二是培训大纲和考核要点“1+1”组合模式。每份大纲从结构上分为培训大纲和考核要点两部分,先规定培训大纲内容,后明确考核要点要求,一份大纲可实现用于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两个方面,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实行分行业考试考核提供了科学依据。

  【制定的过程】

  为了编制一整套高质量、高标准的大纲,市安全监管局从2018年9月起启动大纲编制工作,从省内选聘专家组成小组。

  1.主动借鉴学习已成型的经验

  编写小组收集了国内已经编写的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大纲,统计了目前国家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4个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个作业类别44个操作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大纲,借鉴其编写的规律和经验,再结合深圳实际情况,搭建出大纲的框架。大纲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三个模块。

  2.深入调研充分听取企业意见

  为保证大纲的科学性、严谨性,与企业安全生产合理接轨,编写小组多次到企业调研走访,征求意见建议。对于企业,到底应该掌握多少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和技术知识,既要有法律上的要求,又有企业的现实需求。编写小组除了实际调查、考察企业外,组织企业代表座谈交流,并逐条比照法律要求,逐步完善大纲编制。

  3.严格审核把关保证高质量

  从起草到形成审定稿,8个大纲历经近30次修改。12月底,市安全监管局组织评审会,邀请有丰富理论与实践经验高校教授、行业和企业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论证,并吸收市安全监管局各处室意见建议,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2018月12月26日至2019年1月3日,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经过吸收意见完善后,现予以公开实施。

  【主要的成果】

  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分为8篇,其中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使用同一大纲进行培训和考核,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使用同一大纲进行培训和考核。大纲具体为:

  1.《深圳市锂电池生产加工和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

  2.《深圳市锂电池生产加工和储存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

  3.《深圳市粉尘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

  4.《深圳市粉尘涉爆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

  5.《深圳市涉氨制冷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

  6.《深圳市涉氨制冷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

  7.《深圳市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

  8.《深圳市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

  每一个大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实际要求,包括范围、编制依据、术语和定义、培训大纲、考核要点,共5个部分内容。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目前市安全监管局正在根据308号令的要求开发考试题库,制定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建设计算机考试系统等,为下一步开考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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